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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发〔2021〕180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我所将在2021年劳动节休市前后对各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做如下调整:
自4月29日(星期四)结算时起,豆粕、豆油、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8%,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9%;乙二醇和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9%,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11%不变;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2021年5月6日(星期四)恢复交易后,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做如下调整:
豆粕、豆油、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乙二醇和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恢复至节前标准;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表:我所劳动节调整前后各品种期货合约风控参数对比
品种 |
现行标准 |
长假期间标准 |
长假后标准 |
||||||
涨跌停板 |
交易保证金 |
涨跌停板 |
交易保证金 |
涨跌停板 |
交易保证金 |
||||
投机 |
保值 |
投机 |
保值 |
投机 |
保值 |
||||
铁矿石 |
10% |
12% |
10% |
10% |
12% |
10% |
10% |
12% |
10% |
焦炭 |
8% |
11% |
8% |
8% |
11% |
8% |
8% |
11% |
8% |
焦煤 |
8% |
11% |
8% |
8% |
11% |
8% |
8% |
11% |
8% |
黄大豆1号 |
8% |
12% |
8% |
8% |
12% |
8% |
8% |
12% |
8% |
黄大豆2号 |
8% |
9% |
8% |
8% |
9% |
8% |
8% |
9% |
8% |
豆粕 |
7% |
8% |
7% |
8% |
9% |
8% |
7% |
8% |
7% |
豆油 |
7% |
8% |
7% |
8% |
9% |
8% |
7% |
8% |
7% |
棕榈油 |
8% |
10% |
8% |
8% |
10% |
8% |
8% |
10% |
8% |
玉米 |
7% |
11% |
7% |
7% |
11% |
7% |
7% |
11% |
7% |
玉米淀粉 |
6% |
7% |
6% |
6% |
7% |
6% |
6% |
7% |
6% |
粳米 |
5% |
6% |
5% |
5% |
6% |
5% |
5% |
6% |
5% |
鸡蛋 |
8% |
9% |
8% |
8% |
9% |
8% |
8% |
9% |
8% |
生猪 |
8% |
15% |
8% |
8% |
15% |
8% |
8% |
15% |
8% |
聚乙烯 |
7% |
8% |
7% |
8% |
9% |
8% |
7% |
8% |
7% |
聚丙烯 |
7% |
8% |
7% |
8% |
9% |
8% |
7% |
8% |
7% |
聚氯乙烯 |
7% |
8% |
7% |
8% |
9% |
8% |
7% |
8% |
7% |
乙二醇 |
8% |
11% |
8% |
9% |
11% |
9% |
8% |
11% |
8% |
苯乙烯 |
10% |
12% |
10% |
10% |
12% |
10% |
10% |
12% |
10% |
液化石油气 |
8% |
11% |
8% |
9% |
11% |
9% |
8% |
11% |
8% |
纤维板 |
5% |
10% |
10% |
5% |
10% |
10% |
5% |
10% |
10% |
胶合板 |
5% |
40% |
40% |
5% |
40% |
40% |
5% |
40% |
40% |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水平高的执行。
2021年劳动节假期将至,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年4月27日
大商所发〔2021〕176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通知》(大商所发〔2020〕621号)有关规定,现对2021年劳动节期间夜盘交易的时间提示如下:
5月1日(星期六)至5月5日(星期三)为节假日休市,5月6日(星期四)起照常开市。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为周末休市。4月30日(星期五)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5月6日(星期四)所有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5月6日(星期四)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关于夜盘交易的其他各项规定按相关规则执行。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客户夜盘交易时间安排的提示工作,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年4月23日
关于2021年劳动节期间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郑商函〔2021〕183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21年劳动节期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出如下调整:
一、自2021年4月29日结算时起,动力煤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8%;pta、甲醇、玻璃、硅铁、锰硅、纯碱、短纤、菜油、菜粕和苹果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8%;尿素、普麦、早籼稻、粳稻和晚籼稻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6%;强麦和红枣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6%。
二、2021年5月6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其中动力煤2106、2107和2108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0%,涨跌停板幅度为8%。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提醒投资者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劳动节期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情况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4月27日
关于2021年劳动节期间夜盘交易时间提示的通知
郑商函〔2021〕181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夜盘交易细则》有关规定,现对2021年劳动节期间夜盘交易时间提示如下:
2021年4月30日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2021年5月6日8:55-9:00为所有期货、期权合约的集合竞价时间,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请各会员单位及时转告投资者,做好夜盘交易时间安排的提示工作。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4月26日
发布日期:2021-04-27
上期发〔2021〕11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2021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期所公告〔2020〕213号),现对劳动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1年4月25日(星期日)周末休市。
4月30日(星期五)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5月1日(星期六)至5月5日(星期三)休市。
5月6日(星期四)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
5月8日(星期六)周末休市。
二、自4月29日(星期四)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黄金、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铜、铝、锌、铅、镍、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燃料油、石油沥青、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2%;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三、5月6日(星期四)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所有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会员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及时落实相关合约持仓限额、整倍数调整等事项,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情况适当提高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提醒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请各会员单位和指定存管银行节日期间做好技术系统的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请各指定交割仓库加强风险防范,注重排查各类风险隐患,扎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1年4月27日
关于2021年劳动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能发〔2021〕3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2021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公告〔2020〕73号),现对劳动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1年4月25日(星期日)周末休市。
4月30日(星期五)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5月1日(星期六)至5月5日(星期三)休市。
5月6日(星期四)08:55-09:00所有期货合约进行集合竞价。
5月8日(星期六)周末休市。
二、自4月29日(星期四)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国际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原油、低硫燃料油、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三、5月6日(星期四)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所有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