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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三反“知识 防范洗钱风险
一、什么是“三反”?
2017年9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国办函[2017]84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保障,是参与全球治理、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的重要手段。
二、《三反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从国内来看,社会秩序总体和谐稳定,但各类经济犯罪特别是洗钱、涉众型经济犯罪、涉税违法犯罪以及暴力恐怖活动形势依然严峻,金融领域违法违规现象突出,给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国家安全造成了损害和不容忽视的威胁。
从国际上来看,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已经成为全球性公害,跨境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的资金规模庞大,威胁世界金融秩序和经济发展。因此,二十国集团(g20)等国际组织将打击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作为完善世界经济金融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三反机制的主要内容和意义是什么?
主要内容是:《三反意见》提出了二十余项具体措施,包括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国家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机制,密切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税务机关与监察机关、侦查机关、行政执法机关、金融监管部门间的协调合作与信息共享,探索建立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制度,发挥会计师、律师等专业服务机构积极作用,强化反洗钱义务机构主动防控风险意识和能力,拓宽反洗钱监测分析数据信息来源,完善跨境异常资金监控机制,严惩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深化双边和多边国际合作,加强自律组织管理,提升社会公众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意识。
主要意义是:《三反意见》是《反洗钱法》颁布十周年来对国家反洗钱体系最全面的顶层设计,也是我国在“三反”工作领域深化改革的总体规划。通过落实《三反意见》各项措施,国家“三反”工作体系将更加完善,有利于有效防控风险,也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和金融安全。
四、我国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工作的主要成效是什么?
1、完善反洗钱法律制度。制定了《反洗钱法》《反恐怖主义法》《刑法修正案(六)》《刑法修正案(九)》《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反洗钱工作机制。人民银行牵头建立了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目前共有23个成员单位,人民银行与各部门共同制定了《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在反洗钱制度建设、风险评估、监管、执法、国际交流、信息共享等方面开展了广泛合作。
3、加强反洗钱监督管理。目前,人民银行已经建成了覆盖银、证、保、支付等领域的反洗钱监管体系。一是对金融从业人员持续开展多层次的反洗钱培训。二是建立了对反洗钱义务机构反洗钱分类评级制度,对各类反洗钱义务机构开展定期风险评估,掌握各机构反洗钱防控薄弱环节。三是针对发现的问题,人民银行综合运用非现场监管、现场走访、高管约谈、现场检查等多种监管手段,督促反洗钱义务机构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对于严重违规机构依法予以处罚。
4、协助发现和打击洗钱、恐怖融资及上游犯罪。以反洗钱义务机构报送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为基础,人民银行不断提高监测分析的专业化水平和智能化程度,深入开展反洗钱调查和协查,依法向执法部门移送大量线索,为国家预防和打击洗钱及上游犯罪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情报支持。此外,人民银行不断加大反恐怖融资工作力度,累计向反恐部门移送涉恐线索数百起,协助相关部门调查、破获大量案件,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贡献。
5、深化双多边反洗钱国际合作。截至目前,我国发起成立和加入的反洗钱国际组织有欧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组织(eag)、亚太反洗钱组织(apg)、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先后担任了eag副主席和apg联合主席,目前是fatf指导小组9国成员之一。近年来,我国进一步与境外反洗钱职能部门展开务实有效的合作。截止2017年8月底,中国人民银行与47个国家(地区)的对口机构正式建立反洗钱金融情报交流合作关系或反洗钱监管合作机制,为追逃追赃等执法工作提供了重要情报支持。
五、《三反意见》中提出“健全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在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方面将有何具体措施?纳入共享的信息主要有哪些?怎样保护个人隐私?
《三反意见》提出要推进反洗钱数据信息共享,可以纳入反洗钱信息共享的主要政务信息包括企业注册信息、税务登记信息、公安人口信息、征信信息、海关申报信息、社会组织信息等,此外,还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有选择地接入部分商业数据资源。
人民银行高度重视数据信息共享中的个人信息保护和反洗钱信息安全问题,将同步推进数据保密制度建设和保密技术开发,建立部门间安全电子化线路,依法设置数据查询权限,全面留存查询痕迹,做到数据信息使用情况的可查、可控,严格保护公民隐私和反洗钱信息安全。
六、《三反意见》提出“适时扩大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范围”,要覆盖哪些行业?
目前,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已经全面覆盖了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非银行支付机构和银行卡清算机构,基本实现了对金融领域的全覆盖。当前,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已经逐步开始向一些非金融领域蔓延,人民银行为此借鉴有关国际经验,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社会组织、房地产中介机构、珠宝和贵金属经销商、公司注册代理机构以及会计师、律师和公证行业的反洗钱制度规范。
七、《三反意见》提出“完善跨境异常资金监控机制”的出发点是什么?
跨境资金交易一直以来是反洗钱资金监测的重点,综合运用外汇交易监测、跨境人民币交易监测和反洗钱资金交易监测信息,有利于发现跨境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线索,防范非法跨境资金流动。
反洗钱跨境资金监控的对象是犯罪活动赃款和涉嫌资助恐怖活动的资金,监控方式是通过模型指标在后台筛选,不会增加居民和企业对跨境资金的申报要求,不影响居民和企业正常、合法的跨境资金运用。
八、《三反意见》对严惩违法犯罪活动的要求有哪些?
1、持续开展预防、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已连续三年部署此项专项行动,公安机关运用情报导侦思路,开展信息化应用、数据化实战,加强统筹调度和一体化作战,对洗钱犯罪活动开展集约、深度、全链条打击,破获一批重大案件,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极大震慑了不法分子。
2、严厉打击涉恐融资犯罪活动。按照公安部统筹部署,部分重点省份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打击涉恐融资犯罪专项行动,不断提高发现能力,坚决阻断恐怖组织、恐怖人员和恐怖培训等活动的资金供给。同时,公安机关会同人民银行,协调金融机构开展健全涉恐资金来源动态监控机制,探索信息化时代特征下的新战法,实现打击涉恐融资犯罪向信息化、动态化的全面转型。
3、高度重视、强力推动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人民银行建立了国务院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工作协调机制,连续三年联合开展了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项行动。公安机关在全系统建立起了公安派驻国(地)税联络机制办公室,明确职责任务、建立运行机制,取得了积极成效。
九、《三反意见》对发挥社会力量作用有哪些要求?
“三反”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社会公众应当积极关注和配合“三反”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面向公众的“三反”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公众理性认识和理解金融机构为开展“三反”工作而采取有关客户身份识别和交易管控措施的必要性,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相关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应当充分发挥专业和资源优势,一方面协助主管部门落实“三反”监管要求,制定符合本行业特点的反洗钱自律规则和工作指引,另一方面服务行业机构提升“三反”工作能力,促进反洗钱义务机构之间的经验交流,营造良好的行业环境。